我所謂的程式設計師,是指一個在公司裡負責幫忙寫程式的人,而程式必須依照軟體規格書來撰寫的人。
軟體規格書有可能是自己寫,也有可能是別人寫好軟體規格書後,再交程式設計師負責撰寫程式,而軟體規格書必須要從使用者的需求分析中,得到需求後,再與使用者討論出要實作的範圍,然後撰寫出軟體規格書讓程式設計師進行程式設計。
講了那的多到底程式設計師最怕什麼啊?不是程式寫不出來,也不是軟體規格太難,更不是最後期限太短,而是眼看程式已經寫了一半,明明進度就是超前,卻發生與使用者進行需求分析的人,發生需求分析錯。
這裡要注意的是,並不是使用者同意軟體規格書後,要進行軟體變更,而是進行需求確認後,撰寫出來的軟體規格書,並沒有得到使用者同意,明明大家都講好,且已經內部都開會確認沒有問題,並讓程式設計師先依照軟體規格書進行程式撰寫,同時進行與使用者確認規格。
就在程式設計師進度超前洋洋得意時,晴天霹靂的接到規格變更的消息,而這個變更卻因為不是使用者變更需求,而是需求分析者分析錯誤,使得程式設計師無力要求最後期限延後,之前撰寫的程式全都是白做工,眼睜睜看著超前的進度,瞬間落後大半,我想應該沒有比這個更可怕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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